政治雷達法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新竹電力段辦事細則 › 第3條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新竹電力段辦事細則 第3條

本段掌理電力技術業務及電車線設備之維修、保養及各項電力工程之規劃、設計、發包、施工及相關之勞工安全衛生、人事、政風及總務等業務。
AI 白話解釋
← 第2條看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新竹電力段辦事細則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