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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局辦事細則 第27條

第 六 章 財務管理
本局決算依據有關法令規定及施政計畫實施成果,依年度收支累計編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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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條本局歲入歲出預算,由會計室依據政府有關法令規定及施政年度計畫,召開預算會議編列之。第28條款項收支,由會計室察核憑證、製具傳票,呈經局長核定,送祕書室執行後,再送還會計室登帳。第29條員工薪給,由祕書室依據員工異動情形,編造清冊。職員者由人事室、會計室審核;工友、司機、技工由…第30條每月歲入歲出預算執行情形,依政府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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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