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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局辦事細則 第28條

款項收支,由會計室察核憑證、製具傳票,呈經局長核定,送祕書室執行後,再送還會計室登帳。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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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