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交通部辦理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教育宣導辦法 › 第4條

交通部辦理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教育宣導辦法 第4條

觀光主管機關及有關交通機構於舉辦相關從業人員研習訓練時,應加強本辦法之宣導。
AI 白話解釋
← 第3條看 交通部辦理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教育宣導辦法 全文第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