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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辦事細則 第21條

本所工作會報,除各單位主管必須參加,並就其主管業務定時提報外,所長得指定業務有關人員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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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