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交通部郵政總局郵政研究所辦事細則 › 第7條

交通部郵政總局郵政研究所辦事細則 第7條

行政策劃室職掌如左: 一、研究計畫之編擬、協調事項。 二、推行研究計畫與郵政各單位及國內外學術研究機構之聯繫事項。 三、本所各室研究成果或結論之系統分析事項。 四、研究案結論之協調採行或試辦事項。 五、郵政專題研究項目之規劃實施、移付審查、核發研究費用、編印保管 事項。 六、研究成果、工作報告及研究資料之彙編、出版、分發及交換事項。 七、國內外郵政資料之譯述。 八、專題徵文競賽之規劃實施及審查事項。 九、本所圖書之登記及保管事項。 十、所研究器材及財務之保管事項。 十一、其他不屬本所各室主管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交通部郵政總局郵政研究所辦事細則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