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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郵政總局郵政研究所辦事細則 第8條

本所各級人員之職掌,各依其職務說明書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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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本所處理事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細則之規定。第3條本所設資訊應用室、技術開發室、管理研究室及行政策劃室,分掌本所各項研究業務。第4條資訊應用室職掌如左:一、郵政營業部門電腦化作業之研究。二、郵件收投轉運作業資訊自動化處理之研…第5條技術開發室職掌如左:一、郵政業務有關機械設備之開發、引進、測試及改良。二、郵政物品、器具之研…第6條管理研究室職掌如左:一、郵政新興業務之策劃研究。二、郵政資費費率合理化之研究。三、郵政各項業…第7條行政策劃室職掌如左:一、研究計畫之編擬、協調事項。二、推行研究計畫與郵政各單位及國內外學術研…第9條本所得設各種專題研究小組,其召集人及成員簽請局長指定之。第10條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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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