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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鐵道局各工程分局辦事細則 第5條

綜合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計畫之研擬、審查、修正、控管與資料蒐集及數據分析。 二、土地之調查、徵收、撥用、登記之配合處理;地上物測量、查估及拆遷。 三、專案計畫與工程簡報之彙整及製作。 四、工程竣工後之財產移轉。 五、工程施作紀要之彙整。 六、資訊作業之管理及資通安全之維護。 七、其他有關工程綜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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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