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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鐵道局國際會議廳場地使用收費標準

一句話看懂
交通部鐵道局國際會議廳場地使用收費標準規範了鐵道局國際會議廳場地的收費項目、費率與折扣等事項,目的是為了妥善利用會議廳場地資源並收取適當費用。
本法於第 11 屆立法院暫無相關修法議案;以下為現行條文全文。資料來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

法條全文(現行)

最後異動 2021-10-05・共 3 條。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允許重製加值)。
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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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條
交通部鐵道局(以下簡稱本局)所轄二十樓國際會議廳場地及設備提供使用時,應依交通部鐵道局國際會議廳場地使用基準表(如附表)繳納場地使用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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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條
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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