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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電信總局各種委員會委員遴聘辦法 第5條

各種委員會委員任期為一年,期滿得視業務需要續聘之。但亦得視特殊需 要,以更短任期聘請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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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