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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電信總局各級主管人員職期調任暫行辦法 第7條

特殊地位、特殊任務或專門技能確非一般所能代替者,得由主管核定,暫 不實施職期調任。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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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