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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電信總局電信研究所辦事細則 第10條

傳輸、電腦應用、交換、線路、電波研究室之研究計畫由計畫主持人主持 ,副主持人襄助,辦理左列事項: 一 研究計畫之擬訂與執行事項。 二 研究發展成果之推廣與應用協助事項。 三 研究費用預算及研究人力之擬訂事項。 四 研究設備器材規格之擬訂及請購事項。 五 研究人員考評之初核事項。 六 與電信機構、公民營企業及國內外學術研究機構技術合作及委託專 題研究之執行事項。 七 研究發展成果技術資料及研究報告之編撰事項。 八 研究發展成果技術移轉之執行事項。 九 電信新技術之引進事項。 十 其他有關研究計畫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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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