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捷運工程處暫行組織規程 › 第2條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捷運工程處暫行組織規程 第2條

本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捷運系統之規劃、設計及協調。 二、捷運系統之施工、監督及介面協調。 三、捷運系統聯合開發業務相關配合事項。 四、工程契約之執行、管理、估驗及決算。 五、品保計畫、安衛計畫及環保計畫之監督、執行。 六、其他有關捷運系統新建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捷運工程處暫行組織規程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