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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第4條

本處置總工程司、主任秘書、副總工程司、組長、室主任、副組長、秘書 、科長、正工程司、副工程司、專員、幫工程司、科員、工務員、繪圖員 、書記。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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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