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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高雄港務局棧埠管理處暫行組織規程 第2條

棧埠管理處 (以下簡稱本處) 設各課、室,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倉儲課:設整理、分配二股,掌理倉位準備、分配、碼頭聯絡及倉儲 設備之維護管理等事項。 二、搬運課:設裝卸、監理、貨櫃、駁運四股,掌理裝卸作業,工人調配 、貨物駁運、貨櫃裝卸等事項。 三、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室:勞工安全管理及勞工衛生管理等業務及其他有 關事項。 四、總務室:文書、庶務、出納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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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