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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高雄港務局辦事細則 第11條

員工訓練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年度訓練計畫策訂及執行事項。 二、訓練課程規劃及教材審印事項。 三、受訓成效評定及管理事項。 四、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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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