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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高雄港務局辦事細則 第10條

研究發展組設港埠發展、航港資訊、法制業務三科,掌理下列事項: 一、港埠經營發展及策略企劃研究、評估、推動、追蹤事項。 二、航港發展、安全管理及相關產業經濟之研究事項。 三、研究成果引進、應用諮詢及處理事項。 四、國內外航港、財經資料蒐集及研析事項。 五、航港資料庫建立及資訊提供事項。 六、圖書蒐集、典藏及管理事項。 七、相關法制業務處理及資料蒐集事項。 八、相關法令適用疑義諮詢及處理事項。 九、協助各業務單位處理相關爭訟及理賠事項。 十、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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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