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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販運防制法 第27條

人口販運被害人因被販運而觸犯其他刑罰或行政罰規定者,得減輕或免除其責任。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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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