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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團體立案證書頒發規則 第5條

人民團體立案證書應開列左列事項: 一、團體名稱。 二、成立日期。 三、會址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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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