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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及其他性病防治講習辦法 第2條

衛生主管機關、警察機關人員對於講習對象之人格及隱私應予保障,不得洩漏。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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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