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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體器官保存庫審查費收費標準 第2條

本標準適用範圍如下: 一、申請人體器官保存庫設置許可(以下稱許可)之審查費。 二、申請許可效期展延之審查費。 三、申請許可證明記載事項變更之審查費。 四、申請實施國外保存庫檢查之審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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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條前條審查費收取費額如下:一、申請許可:(一)每一申請案收取新臺幣十二萬元。(二)同一機構同時…第4條人體器官保存庫設於同一機構之相同區域且其醫學主管、品質主管各為同一人時,得視為一申請案件。第5條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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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