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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 第15條

評估機構變更地址、名稱、代表人、評估人員及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人員,應於變更之日起一個月內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同意。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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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