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 第1條

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條

本準則依保險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一百四十八條之一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依其他法律設立之保險業,除各該法律另有規定或經主管機關核准外,均適用本準則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看 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全文第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