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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合作社社員代表理事監事經理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及選聘辦法 第52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十日修正之條文,自一百零六年六月十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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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