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 › 第8條

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 第8條

申請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或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者,得修繕之設施設備項目如下: 一、屋頂防水、排水及隔熱。 二、外牆防水及面材整修。 三、衛生設備。 四、一般照明設備。 五、無障礙設施設備。 六、分間牆、天花板及地板整修。 七、給水、排水管線。 八、電氣管線。 九、燃氣設備之供氣、排煙管線。 十、空氣調節及通風設備之風管、風口及電氣管線。 前項修繕之設施設備項目,不含公寓大廈之共用部分、約定專用部分及約定共用部分。 申請修繕之設施設備項目不得影響建築物結構安全,或違反建築法、消防法等公共安全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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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