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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經營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8條

停車場經營業應訂定個人資料安全稽核機制,定期或不定期查察所屬人員是否落實執行其所訂定之維護計畫或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等相關事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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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