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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食品製造良好作業規範標準 第52條

製造業者委託他廠代工者,其代工廠應符合本法及本標準相關規定。 前項代工,製造業者與代工廠應訂定書面契約,明確規範委託事項及雙方之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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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