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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染病防治法 第35條

地方主管機關於傳染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對轄區一定地域之農漁、畜牧、游泳或飲用水,得予以限制、禁止或為其他適當之措施;必要時,並得請求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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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