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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委員會聘用顧問辦法 第6條

顧問之任務如左: 一、關於僑政設施之建議。 二、關於華僑情況之調查報告。 三、受本會託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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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