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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 第25條

第 二 章 設置標準 › 第 四 節 心理輔導或家庭諮詢機構
心理輔導或家庭諮詢機構室內樓地板面積不得少於七十五平方公尺,並應具有下列設施設備: 一、辦公室。 二、會談室。 三、多功能活動室。 四、盥洗衛生設備。 五、其他與服務相關之必要設施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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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輔導或家庭諮詢機構」的其他條文

第24條心理輔導或家庭諮詢機構應針對兒童、少年及其家庭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提供下列服務:一、兒童…第26條心理輔導或家庭諮詢機構應置專任主管人員一名,綜理機構業務,並置下列工作人員:一、心理輔導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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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