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 › 第9條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 第9條

第 二 章 設置標準 › 第 一 節 托嬰中心
托嬰中心室內樓地板面積及室外活動面積,扣除盥洗室、廚房、備餐區、行政管理區、儲藏室、防火空間、樓梯、陽台、法定停車空間及騎樓等非兒童主要活動空間後,合計應達六十平方公尺以上。 前項供兒童主要活動空間,室內樓地板面積,每人不得少於二平方公尺,室外活動面積,每人不得少於一點五平方公尺。但無室外活動面積或不足時,得另以其他室內樓地板面積每人至少一點五平方公尺代之。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9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31條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修正施行前,托兒所經許可兼辦托嬰中心者,其托嬰中心總面積達六…

「托嬰中心」的其他條文

第5條托嬰中心應提供受托兒童獲得充分發展之學習活動及遊戲,以協助其完成各階段之發展,並依其個別需求…第6條托嬰中心之收托方式分為下列三種:一、半日托育:每日收托時間未滿六小時者。二、日間托育:每日收…第7條托嬰中心應有固定地點、完整專用場地及出入口,其使用建築物樓層以使用地面樓層一樓至三樓為限,並…第8條托嬰中心應具有下列空間:一、活動區:生活、學習、遊戲、教具及玩具操作之室內或室外空間。二、睡…第10條托嬰中心應提供具有適當且符合兒童年齡發展專用固定之坐式小馬桶一套;超過二十人者,每十五人增加…第11條托嬰中心應置專任主管人員一人綜理業務,並置特約醫師或專任護理人員至少一人;每收托五名兒童應置…第11-1條最近一次評鑑成績為甲等以上之托嬰中心,因托育人員難覓,或托育人員請假、留職停薪之情形出缺時,…第12條托嬰中心不得以兒童係發展遲緩、身心障礙或其家庭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為理由拒絕收托。
← 第8條看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 全文第1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