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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少年之家辦事細則
› 第9條
內政部少年之家辦事細則 第9條
本家置會計員,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管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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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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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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