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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處務規程 第7條

工程技術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建築工程技術相關法規之研究及建議。 二、建築工程品質與施工管理之調查、研究及建議。 三、建築結構與耐震技術之調查、研究及建議。 四、建築構造與營造技術之調查、研究及建議。 五、建築材料與構件之研究及建議。 六、建築生產自動化、合理化之調查、研究及推動。 七、建築智慧化技術之研究及建議。 八、建築工程先進技術之開發、引進及推動。 九、建築材料與建築結構之試驗研究及檢測驗證。 十、其他有關建築工程技術研究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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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