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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辦事細則 第6條

工程技術組職掌如下: 一、關於建築工程技術相關法規之研究及建議事項。 二、關於建築工程品質與施工管理之調查、研究發展及建議事項。 三、關於建築構造技術問題之調查分析、研究發展及建議事項。 四、關於建築結構與耐震技術之調查、研究發展及建議事項。 五、關於建築營造技術之調查、研究發展及建議事項。 六、關於建築材料、構件之研究發展及建議事項。 七、關於建築生產自動化、合理化之調查、研究發展及推動事項。 八、關於建築工程先進技術之開發、引進及推動事項。 九、其他有關建築工程技術相關研究發展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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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