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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17條

技正、技士、技佐、課員、辦事員、書記承長官之命處理應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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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