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辦事細則
› 第13條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辦事細則 第13條
醫務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醫務行政之規劃及執行。 二、員警、警察役役男、訓練班學員與退休人員、眷屬之診療及意外傷害救護。 三、醫療器械、藥材之購置、分配及保管。 四、員警、警察役役男、學(員)生之健康保健及傳染病追蹤治療。 五、餐廳、廚房之衛生清潔會同檢查及營區房舍之消毒工作。 六、支援機動勤務、各項競賽之醫療救護。 七、衛生教育、家庭計畫之宣導。 八、其他有關醫務事項。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12條
看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辦事細則 全文
第14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