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辦事細則 › 第2條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辦事細則 第2條

總隊長綜理隊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總隊長襄助總隊長處理隊務。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辦事細則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