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辦事細則
› 第6條
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辦事細則 第6條
保安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局安全維護計畫之策訂、實施及督導。 二、春安工作計畫之策訂、實施及督導。 三、協助災害搶救及安全檢查工作之策訂、督導。 四、慶典節日及選舉期間治安維護之策劃、督導。 五、集會遊行及聚眾事件之防處、建制機動保安警力之組訓調派。 六、遊民乞丐之取締及精神病患之送醫處理。 七、防空疏散避難工作之協助及督導。 八、試題(卷)護送與常備兵輸送計畫之協處、國(外)賓與大陸人士安全維護計畫之策訂、實施及督導。 九、擴大臨檢之策劃及督導。 十、其他有關保安事項。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5條
看 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辦事細則 全文
第7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