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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原住民族運動會舉辦準則 第17條

原民運裁判人員或技術委員,得由各相關全國性體育團體推薦具有該運動專才者,送籌備處審查,由籌備會聘任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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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