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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 第2條

第 一 章 總則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之特約及管理,應依公平、對等、尊重及互信原則為之。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2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7條醫事機構申請特約,經審查合格後,保險人應與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依第二條所定之原則簽訂契約。前項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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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條本辦法依全民健康保險法(以下稱本法)第六十六條第一項及第六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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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