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
› 第44條
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 第44條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違反醫事法令,受衛生主管機關停業處分者,於停業期間,應予停約;歇業或遷址者,應予終止特約。但於同一鄉(鎮、市、區)遷址,檢具異動後之開業執照影本通報保險人者,不在此限。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43條
看 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 全文
第45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