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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 第24條

為強化國防科技能量,科技動員準備方案主管機關應結合產業、學界、研究單位,規劃研發武器系統之機制,並對產業、學界、研究單位辦理調查、統計及編組準備事項,完成人才庫建立計畫。 前項調查,產業、學界、研究單位應配合辦理,並提供人才庫資料。 有關科技人才支援軍事勤務之辦法,由科技動員準備方案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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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