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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考試體格檢查辦法 第3條

實施體格檢查之考試類科,其體格檢查標準於各該考試規則訂定。 前項體格檢查內容應包括應考人個人身分資料、自填病史、檢查日期、檢查項目、檢查結果、檢查機構、檢查醫師等欄。體格檢查表由考選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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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