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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131條

第 六 章 附則
本細則除第七條及第一百零五條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十一日施行外,其餘條文自一百零七年七月一日施行。 本細則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月五日修正發布之第一百二十八條自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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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則」的其他條文

第128條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一項所稱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指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以後…第129條本法所稱本法公布施行日,指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一日。第130條本細則所適用各種書表格式,由銓敘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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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