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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及社區安全管理辦法 第17條

直轄市、縣 (市) 政府得按實際需要編列辦理訓練及輔導等工作經費。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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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