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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 第9條

管理維護公司應具有下列條件: 一、資本額在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 二、置有事務管理人員四人以上,及技術服務人員四人以上。 前項第二款技術服務人員不得為同一類技術服務人員。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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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