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公平交易委員會卷宗閱覽辦法 › 第5條

公平交易委員會卷宗閱覽辦法 第5條

指定之閱卷期日,自收受申請書之日起,不得逾十五日。但應以書面徵詢 資料提供者請求保密與否者,自其意見回覆期限屆至之次日起算之。
AI 白話解釋
← 第4條看 公平交易委員會卷宗閱覽辦法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