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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第三人認可及其公開拍賣程序辦法
› 第17條
公正第三人認可及其公開拍賣程序辦法 第17條
第 三 章 公正第三人之公開拍賣程序 › 第 三 節 拍賣公告
拍賣期日距公告之日,不得少於七日多於十四日。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拍賣公告」的其他條文
第16條
公正第三人公開拍賣不動產應載明下列事項,透過電腦網路揭示並於總公司或分公司所在地公告至拍賣日…
← 第16條
看 公正第三人認可及其公開拍賣程序辦法 全文
第18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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