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公民營交通事業聘僱外國專門性技術性工作人員許可及管理辦法
› 第7條
公民營交通事業聘僱外國專門性技術性工作人員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7條
外國人受聘僱在國內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取得與其所任工作 相關證書或執業資格者。 二、具備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相關系所博士學位,或碩士學位並具一年以 上相關工作經驗,或學士學位並具二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 三、其他須受高等教育或專業訓練,或經專業考試,或曾師事專家而具業 務經驗並具有成績,或自力學習而有創見及特殊表現者。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6條
看 公民營交通事業聘僱外國專門性技術性工作人員許可及管理辦法 全文
第8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