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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準則 第11條

本準則所稱之講習或訓練、由中央主管機關或其指定之機關、機構辦理, 所需費用,由辦理之機關或機構核實收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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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